2018-10-21 11:59
【同样是挖漏洞,律师和黑客的工作有哪些异同点?】
“如果排除行业经验和相关知识的区别,能否认为一个顶尖黑客和顶尖律师的工作能力和逻辑思维有一定相通之处?如果有时间和机遇让他们互相学习那种知识经验类的硬知识,再凭他们各自原本的逻辑思维来转换身份进行工作,会发生什么情况?”
有个朋友跟我转述过一个律师的话:“你们研究计算机漏洞,我们研究法律漏洞。而且我们研究漏洞就是要用,越大的漏洞就越要留着在大案子上用”。
另外告诉你们件事:国内最早想出 SQL 注入这种攻击方式的那个人,现在在当律师。
补充:我说的那位国内最早想出 SQL 注入的人通过一个朋友把相关信息报告给了绿盟,这也成为了绿盟历史上第一篇安全公告《国内电子商务站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发布时间是 2000 年 3 月 31 日。
2016-04-02
🔗同样是挖漏洞,律师和黑客的工作有哪些异同点?
2017-01-19 07:18
//@来去之间:转发微博
2017-01-19 00:08
公安部相关同志:
对你部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中的第六十八条第三款之规定“在出版物、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宗教的歧视、侮辱信息的”,要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一下拘留。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强烈的反对意见,强烈要求删除其中的“宗教”两个字。
中国的是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世俗化国家,唯物主义是国家主流意识形态。马克思唯物主义对于一切宗教都是持批判态度的,我们允许宗教信仰自由,但是绝不应该否定我们批判宗教的权利。马克思在《黑格尔哲学批判导言》中多次严厉批判宗教:
“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人们对于宗教的虚伪已经看穿……反宗教的斗争间接地就是反对以宗教为精神慰籍的那个世界的斗争……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请问这算不算是歧视或侮辱宗教?如果这条规定成为法律,那马克思的这篇文章是不是应该禁止在出版物或信息网络上出现?以后政治老师们还敢不敢在课堂上公开宣传无神论、宣传唯物主义、宣传马克思的思想?
中国人民,有公开批判批评一切宗教的权利,同时也有利用笑话等方法来嘲讽和表达反对某些宗教教条的权利。这条规定把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捆绑起来,可以说是居心不良,借此为宗教势力提供庇护。
作为一个有着几千年世俗传统的国家,中国文化中保留下来了大量站在世俗立场调侃或批评宗教的文学作品,至今脍炙人口,包括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里面很多拿佛教、道教开玩笑的文字。人民群众口耳相传的很多民间笑话,也有很多嘲讽各种宗教的内容。这些文化,代表了中国几千年世俗社会的传统,是中国文化抵御西方宗教文明侵蚀的有力武器。如果有这样一条规定,那就是在破坏中国文化中最核心最重要的一个部分,为西方宗教文明入侵中华文化大开方便之门。罄南山之竹,书罪无穷;决东海之波,流毒难尽!
当今世界,文明的交流和冲突越来越激烈,恐怖袭击和难民问题成为困扰全世界的重大难题。宗教徒们,从来不会掩饰他们对无神论、对唯物主义的歧视,《圣经》中公开诅咒不信神的人要下火狱,像《古兰经》中就则说不信神的人是低等动物。在这种宗教和唯物主义意识形态的激烈斗争的时刻,而且这场斗争关系到全人类和国家发展方向的时刻,你们相关法律制定部门,屁股坚决坐到宗教徒们一边,只规定歧视侮辱宗教要拘留,不规定歧视侮辱唯物主义和无神论要拘留,是请问你们制定此条法律条文的人,是马克思主义的,还是反马克思主义的?是支持中国几千年的世俗化历史传统,还是反对中国的世俗化传统?
基于以上理由,我坚决反对把歧视、侮辱宗教列入治安处罚的范围,我认为这条规定的错误非常严重,且错误性质十分恶劣,以宗教捆绑民族,用国家权力打压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的传播。如果你们坚持这样做,我个人将坚决与这个条文斗争到底,并且继续呼吁一切赞同我观点的人和我一起参加这个斗争,直到这条规定被废除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李晓鹏🔗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第六十八条第三款的意见
2017-11-01 13:29
回复@Moxmi_:本世纪初也有啊:🔗网页链接 //@Moxmi_:听起来像是上世纪初有人说用导弹送信
2017-11-01 10:57
昨天跟同事聊起滴滴。滴滴在未来的想象空间就是物理世界的 P2P 网络。以打车为切入把闲置运力组织起来,建立网络。一切需要运输的事都可能通过这张物理 P2P 网络来做。
2025-07-28 10:18
没想到一直关注的博主竟然是毗湿奴!//@祝佳音:回复@宇文珏:欢迎您在我微博下辩伪。我目前只有一个辩题,即我为这个世界的创造者,你们都是我创造的。欢迎您求真,辩赢了以您为准(您辩不赢)。//@宇文珏:回复@紫衣_青衫:欢迎到我微博辨伪。目前有二十多个辨题,都可以参加。纯粹是为求真。你辨赢了以你为准。
2025-07-24 18:26
西方伪史论最近这几天很热闹,不是我说我都懒得看。这算什么!我默默关注了一位朋友,认为世界上的所有东西(对,所有东西,从蒸汽机到灯泡)都出现在70年代,都是由他所在的那个村子里的某人发明的。他会很愤怒地回忆他当时目睹了这个东西的发明过程(比如197X年村头XX和XXX在玩的时候发明的),指责历史是假的。这比什么埃及罗马伪史有力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