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18 09:20
2022-01-26 18:29
回复@畅曰: 都是有前因后果的。比如第五张图是针对🔗网页链接 //@畅曰:有没有前因后果
2022-01-26 12:32
像这样的,你如果将其视作来自同物种的信息,可能多少血压要有点高。但如果在内心深处就将其视作一只很凶的吉娃娃——狗在我们的文化里有贬义,但我其实不想带任何感情色彩——就看做一只灵巧的小螃蟹,或是欢快的小泥鳅,通过它们可爱的身姿在向你传递信息,那就甚至还有一些亲近大自然的感觉。
2024-01-15 09:48
这个常识因为不符合人类的情感需要因而常常被忘记。
2014-02-25 10:41
“某种职业都是天使”或“某种职业都是魔鬼”都是显而易见却又很常见的偏见。除了少数工作(即仅仅选择了该工作就很高尚,或仅仅选择了该工作就很混蛋)外,从事任何工作的人中,都一定有不少天才,一定有不少好人,一定有不少笨蛋,一定有不少浑蛋,而且各种工作里这些的比例可能都差不多。
2019-12-22 10:02
//@来去之间:转发微博
2019-12-22 06:17
[认罪认罚制度必须同全面保释制度同步实施]
我们同外国的诉辩交易制度,有一个基本条款不一样。他们绝大多数嫌疑人保释在外,协商认罪认罚,无罪的人由于已经自由,绝大多数不会冤枉认罪。我国是把人关着同你谈条件,不可能有自由真实的意志。对不认罪的可以五年七年一直关着,认罪就取保,以短刑缓刑为诱饵,多数无罪也会认了。所以认罪认罚制度必须在保释制度全面实现后,才能实施。否则会岀现大量被迫冤枉认罪换出狱的冤假错案。把你关着同你谈条件,是在胁迫状态下同你谈合同条款,不可能公平,不可能是发自内心的认罪认罚。这就违背了司法的公正性。//@我们勒芒见:诉辩交易在美国也很常见,同样是法律从业者心中的痛。@陈有西: 外行才会问这个傻问题。把你无罪也关着不放,多数人会认罪。我辩护的峡江县长,检法做他工作说认罪可以立即取保放他,他坚持清白,宁把牢底坐穿也绝不认罪,结果实刑。现在他已刑满出狱。//@日月明歌:是不是嫌疑人还是有问题有毛病才导致认罪,没问题没毛病认鬼罪,在律师看来这种情况是55开的事?@陈有西: 一点也不想当然。自从全面推行认罪认罚制度以后,普遍在进行强迫当事人自证其罪,自愿认罪。检察院的量刑意见直接成了法院的判决意见。很多的无罪案违心认罪,求得从轻快结出狱。//@嬷嬷的老相好:普通刑事案件,法院为检察院背书?这也太想当然了吧?//@陈有西:没有权威、稳定的司法保障,改革不可能成功。只会越改越乱,不可收拾。国家付出更大代价。//@lord泰温:司法成不成功其实和改革毛关系也没有的。 呼格吉勒图、聂树斌、赵作海、余祥林,都没犯罪,也没犯错,两个认罪枪毙了,两个认罪关了17年才无罪释放。你不犯错,哪天也可能找上你。//@日月明歌:职务犯罪,这是震慑;扫黑除恶,这是还债 刑事犯罪,这是惩罚。这些人心里没数嘛?你不犯错,能找上你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