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1 12:41
有人或因坏、或因蠢、或既坏且蠢,坚持不懈作恶多年。而无论丫们嚣张时如何气焰喧天,给别人带来多少伤害,似乎只要一认错,公众和受害者就应该原谅,张开怀抱让丫们扑进来痛哭一场,握手言欢。否则就是睚眦、记仇、小心眼,错就全倒过来了。怨恶人多的时候,别忘了,是你们自己让作恶的代价如此之低。
2012-11-21 10:25
环球网的同志们,我也想帮助Kelvin这样的孩子搭建电台,向社区播放新闻和音乐,但按照我国法律,这么做是会被抓起来的吧?
2012-11-21 09:08
向生活在美国朋友请教一个问题:已经为下载的影音作品支付了费用,譬如已经购买了DVD,或已经交了相关Cable的费用,再从P2P下载是否仍然最终会被认定非法?
2012-11-21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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